华中科技大学采购方式指引

发布日期:2025-06-0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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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集中采购(政府集采、招标/非招标等)、分散采购:采购中心网站“校内人员登录”后进入采购管理系统操作;

2. 网上竞价:采购中心网站“采购通道”进入,或直接访问“网上竞价”平台 ;

3. 学校采购限额标准见《华中科技大学采购限额标准(2021年版)》;集中采购目录见《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

4. 科研仪器设备定义:科研仪器设备是指用于开展科研活动,或兼具科研、教学用途的仪器设备、专业软件以及实验耗材。

5.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货物服务100万、工程120万)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在提交采购申请前均应当提前公开采购意向,公开采购意向最迟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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