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集中采购工作流程

发布日期:2025-06-0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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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流程主要适用于集中采购招标/非招标项目,网上竞价流程参见:“华中科技大学网上竞价工作流程”;

2. 采购单价10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须先通过实设处大型仪器设备申购论证,100万元及以上设备须在上一年6月左右按学校通知要求申报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单价10万元以上软件开发等无形资产须先通过网信办无形资产申购论证;家具用具须先通过房产处申购审批或备案;自筹经费修缮和维修项目10万元及以上须先在基建处立项(竣工验收后须进行结算审计);物业服务须先经总务后勤处备案;国防科研相关采购须先经先装院审核;

3.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货物服务100万、工程120万)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均应当在上一年提前申报政府采购预算,并在当年采购前公开采购意向,公开采购意向最迟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

4. 除涉密采购项目外,提交采购申请及附件材料、审批申请、确认文件、下载成交通知书都是在采购管理系统中操作;如采购内容确属涉密不能上网,应通过纸质文件线下提交申请;

6. 办理合同流程及所需材料见“合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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