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集中采购工作流程

发布日期:2023-08-24   浏览次数:

集中采购流程图202308.jpg

特别提示:

1. 本流程主要适用于集中采购招标/非招标项目,网上竞价流程参见:“华中科技大学网上竞价工作流程”;

2. 单价10万以上仪器设备须先通过实设处大型仪器设备申购论证,购置单价50万及以上通用设备和100万及以上专用设备须在上一年7月左右向实设处申报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家具用具须先通过房产处申购审批或论证;自筹经费修缮和维修项目5万以上须先在总务长办公室立项;

3.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货物服务100万、工程120万)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均应当在上一年提前申报政府采购预算,并在当年采购前公开采购意向,公开采购意向最迟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

4. 提交采购申请及附件材料、审批申请、确认文件、下载成交通知书都是在采购管理系统中操作;

5. 如采购内容确属涉密不能上网,可通过纸质文件提交申请;

6. 办理合同流程及所需材料见“合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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