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25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为保证我校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政府采购项目按计划实施,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实施细则(试行)》(采购字〔2020〕1号)规定,现将执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 关于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时间

2020年7月1日起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项目,1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以发布采购公告时间为准),均应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或涉密采购项目,经相关归口管理部门认定后可不公开采购意向;其他未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的政府采购项目,将不予实质性启动采购程序。

2. 关于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申请方式

5月25日起,我中心采购管理系统的采购意向公开功能投入上线试运行,试运行期间采购人可通过采购系统提交采购意向公开申请,也可通过线下方式将采购意向公开申请表(见附件,可在采购中心网站“文档下载”栏目下载)发送至指定邮箱。

3. 关于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申请审批

用于开展科研活动的仪器设备、耗材备件、专业软件等货物以及服务、工程的采购意向公开,由科研项目负责人审批,除此之外的均由单位负责人审批。如同一批次申请公开的采购意向的科研负责人不是同一人,该批次也应由单位负责人审批。

通过采购管理系统线上提交采购意向公开申请的,采购审批事项也在线上执行。通过线下方式申请的,由审批人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批意见。

4.有关要求

各单位和科研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加强采购活动的计划性,落实专人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及时、全面公开采购意向,做到不遗漏、不延误。

5.采购中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18971190663

邮箱:chenlin@hust.edu.cn

操作手册见:http://cgzx.hust.edu.cn/yxrwk/2507.chtml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申请表

    2.华中科技大学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申请表



 


 

采购与招标中心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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