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要求,学校应严格按照支出经济分类、政府采购品目和具体采购项目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凡使用学校各类资金,计划于2024年实施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即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额达到政府采购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货物、服务100万元,工程120万元)的项目和集中采购目录内需要执行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的项目,均应按要求编制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
2023年6月学校已发布通知要求各单位申报2024年度设备资产配置预算及政府采购预算(通知见:http://one.hust.edu.cn/dcp/forward.action?path=/portal/portal&p=pimShow&id=37606daae60445f5965522b3349bf71e),此次补充征集2024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报2024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1.补报范围
计划于2024年实施采购,2023年6月未填报政府采购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本次需要填报;2023年6月已填报政府采购预算,本次将会把已填报的政府采购预算表返回给填报人补充后重新提交。
如含有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但未在2023年6月申报2024年设备资产配置预算的,本次不能补报。设备资产配置预算表将会同时发给相关单位以供参考。
2.填报方式
通过学校网上办事大厅的“政府采购预算填报”流程填报。
如属涉密采购则不得通过网上填报,请填报人向采购中心提交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加盖公章的纸质表格(附件1)。
二、临时采购计划
财政部预算一体化系统中已开放2024年临时采购计划,在2024年正式预算下达之前,对于经费来源和经费性质已确定的政府采购项目,且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已申报2024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可在学校采购管理系统提交采购申请,采购中心将通过在一体化系统中申报临时采购计划,待审批通过或备案后实施采购。填报临时计划需填写资金性质,后期无法更改调整,只能挂接资金性质一致的正式预算,经费性质不准确将影响后续支付。
三、相关要求
1. 为充分收集信息,不遗不漏,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填报,院系务必要通知到下属所有教学、科研团队及相关科研负责人(含引进人才),汇总本单位全部信息后由专人集中填报。因政府采购预算填报流程要求固定填报人,请将附件2(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于1月9日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chenlin@hust.edu.cn,2023年6月已提交过填报人信息且无变动的,无需重新发送。
2.按照“应编尽编”原则,凡是计划于2024年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均应按要求填报,否则将影响采购执行。
3.请各单位于2024年1月12日前在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完成填报及审批工作,如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也需进行“零”报告,逾期未提交的单位将视为2024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4.财政部、教育部着重强调“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并通过“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严格按照采购项目(细化到品目)和支出经济分类进行控制。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合理预计、认真论证,同时将资产和采购预算与预算项目申报时编制的支出经济分类额度紧密挂钩。
四.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预算相关问题咨询:采购与招标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A205)李老师(13397115660),陈老师(18971190663),87540659。
资金预算相关问题咨询:财务处预算科徐老师87543768。
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相关问题咨询:实设处郑老师87540249-6003
政府采购预算咨询QQ群:615762500,请各单位固定填报人加群,以便沟通交流。
附件: 1. 2024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填报表
2. 政府采购预算填报人及审批人信息表
采购与招标中心、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1月5日
上一篇: 关于网上竞价供应商年审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进一步规范采购合同办理的工作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