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采购与招标中心(下称“采购中心”)对下列货物进行询比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讲台智慧显示终端
2.项目编号:HZ20210220
3.项目概况:机械学院工业设计系办公、教学、学术空间将建设一套完整的大屏幕显示系统及会议音频扩声系统。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 货物名称 | 是否接受进口设备 | 单位 | 数量 | 是否属于核心产品 |
1 | LED显示屏 | 否 | m2 | 7.37 | 是 |
2 | 发送卡/主控 | 否 | 套 | 1 | 是 |
3 | 接收系统 | 否 | 套 | 21 | 是 |
4 | 控制软件 | 否 | 套 | 1 | 否 |
5 | 结构装饰 | 否 | m2 | 7.37 | 否 |
6 | 无线传屏器 | 否 | 套 | 3 | 是 |
7 | 98寸智能会议平板 | 否 | 台 | 1 | 是 |
8 | 75寸智能会议平板 | 否 | 台 | 1 | 是 |
9 | 主扩音箱 | 否 | 只 | 2 | 否 |
10 | 主扩音箱 | 否 | 只 | 4 | 否 |
11 | 主扩功放 | 否 | 台 | 3 | 否 |
12 | 数字音频矩阵 | 否 | 台 | 1 | 是 |
13 | 电源管理器 | 否 | 台 | 1 | 是 |
14 | 无线麦克风 | 否 | 套 | 6 | 否 |
15 | 安装辅材及线材 | 否 | 项 | 1 | 否 |
其他详细技术指标见第六章项目需求。
4.预算金额:人民币39.56万元,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则为无效响应。
5.交付/建设地点:东一楼四楼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记录(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询比文件售价及获取
1.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2.付费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将询比文件发售费通过电汇、转账或网上银行方式(不接受现场缴费)汇于以下账户(要求注明汇款用途,如:“某某供应商购HZ20210220号项目采购文件”字样以便查询):
收款人 | 全称 | 华中科技大学 |
帐号 | 42001127145050000610-0001 | |
开户银行 | 建行武汉喻家山支行 |
注:(1)武汉市内以转账支票转账需要填写清算行号:855674
(2)电汇需要填写支付系统联行行号:105521000893
3.报名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通过公告下方的“我要报名”进行在线报名,报名时请上传采购文件发售费汇款凭证扫描件,并核实相关报名信息是否完整无误。
4.报名截止时间: 2021年7月2日17:00时
5.文件获取:供应商的报名信息经采购中心确认后,供应商可在“我参与的项目”中在线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8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疫情防控期间仅接受快递寄送纸质响应文件)
2.递交地点: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205室李老师收(027)87540659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时间
1.开启时间:另行通知
2.开启地点: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203评标室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邱老师,电话:18986115550
七、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二楼(邮编:430074)
报名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7)87540659
接受质询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7)87540659
付费发票联系人:安老师,电话:(027)87540657
供应商注册及登入问题请咨询:张工(QQ:307166492),孟工(QQ:274106367)
邮箱地址:hustcgzx@hust.edu.cn
华中科技大学采购与招标中心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