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分散采购办理流程及备案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30   浏览次数:

《华中科技大学分散采购实施细则》(采管字〔2025〕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已于近日发布,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5万元以下合同办理流程调整

自 2025年6月9日起,正式关闭 "五万以下合同用印" 入口。凡需要签订采购合同的项目,均须严格依照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完整履行采购程序,确保采购活动合规有序。

二、   采购过程材料备案要求

执行分散采购程序时,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应将采购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记录等采购过程材料上传学校采购管理系统备案。


其他分散采购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按照实施细则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


采购与招标中心

2025年5月30日

  

  参考链接:《华中科技大学分散采购实施细则》(采管字〔2025〕1 号)详见https://cgzx.hust.edu.cn/university/37353.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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